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交訴字第6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交訴字第6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交訴字第64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均徽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9年8月12日下午4時在本院刑事視訊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施君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
書記官鍾思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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