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司票字第331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票字第331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2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票字第3310號聲請人乙○○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四十一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及各自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四十一紙,付款地未載,利息未約定,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到期後經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四十一紙,聲請裁定就票面金額及依法定年息計算之利息,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99年3月2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附表:99年度司票字第3310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及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001│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3月5日│0000000│├──┼──────┼─────────┼─────────┼────┤│002│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4月5日│0000000│├──┼──────┼─────────┼─────────┼────┤│003│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5月5日│0000000│├──┼──────┼─────────┼─────────┼────┤│004│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6月5日│0000000│├──┼──────┼─────────┼─────────┼────┤│005│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7月5日│0000000│├──┼──────┼─────────┼─────────┼────┤│006│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8月5日│0000000│├──┼──────┼─────────┼─────────┼────┤│007│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9月5日│0000000│├──┼──────┼─────────┼─────────┼────┤│008│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10月5日│0000000│├──┼──────┼─────────┼─────────┼────┤│009│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11月5日│0000000│├──┼──────┼─────────┼─────────┼────┤│010│95年2月12日│200,000元│95年12月5日│0000000│├──┼──────┼─────────┼─────────┼────┤│011│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1月5日│0000000│├──┼──────┼─────────┼─────────┼────┤│012│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2月5日│0000000│├──┼──────┼─────────┼─────────┼────┤│013│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3月5日│0000000│├──┼──────┼─────────┼─────────┼────┤│014│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4月5日│0000000│├──┼──────┼─────────┼─────────┼────┤│015│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5月5日│0000000│├──┼──────┼─────────┼─────────┼────┤│016│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6月5日│0000000│├──┼──────┼─────────┼─────────┼────┤│017│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7月5日│0000000│├──┼──────┼─────────┼─────────┼────┤│018│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8月5日│0000000│├──┼──────┼─────────┼─────────┼────┤│019│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9月5日│0000000│├──┼──────┼─────────┼─────────┼────┤│020│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10月5日│0000000│├──┼──────┼─────────┼─────────┼────┤│021│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11月5日│0000000│├──┼──────┼─────────┼─────────┼────┤│022│95年2月12日│200,000元│96年12月5日│0000000│├──┼──────┼─────────┼─────────┼────┤│023│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1月5日│0000000│├──┼──────┼─────────┼─────────┼────┤│024│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2月5日│0000000│├──┼──────┼─────────┼─────────┼────┤│025│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3月5日│0000000│├──┼──────┼─────────┼─────────┼────┤│026│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4月5日│0000000│├──┼──────┼─────────┼─────────┼────┤│027│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5月5日│0000000│├──┼──────┼─────────┼─────────┼────┤│028│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6月5日│0000000│├──┼──────┼─────────┼─────────┼────┤│029│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7月5日│0000000│├──┼──────┼─────────┼─────────┼────┤│030│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8月5日│0000000│├──┼──────┼─────────┼─────────┼────┤│031│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9月5日│0000000│├──┼──────┼─────────┼─────────┼────┤│032│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10月5日│0000000│├──┼──────┼─────────┼─────────┼────┤│033│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11月5日│0000000│├──┼──────┼─────────┼─────────┼────┤│034│95年2月12日│200,000元│97年12月5日│0000000│├──┼──────┼─────────┼─────────┼────┤│035│95年2月12日│200,000元│98年1月5日│0000000│├──┼──────┼─────────┼─────────┼────┤│036│95年2月12日│200,000元│98年2月5日│0000000│├──┼──────┼─────────┼─────────┼────┤│037│95年2月12日│200,000元│98年3月5日│0000000│├──┼──────┼─────────┼─────────┼────┤│038│95年2月12日│200,000元│98年4月5日│0000000│├──┼──────┼─────────┼─────────┼────┤│039│95年2月12日│200,000元│98年5月5日│0000000│├──┼──────┼─────────┼─────────┼────┤│040│95年2月12日│200,000元│98年6月5日│0000000│├──┼──────┼─────────┼─────────┼────┤│041│95年2月12日│200,000元│98年7月5日│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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