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1082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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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除字第108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除字第1082號聲請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號六樓法定代理人甲○○
號六樓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94年7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316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4年5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4年7月11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添喜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4年7月11日
書記官┌───────────────────────────────────────────────────────┐│支票附表:94年度除字第1082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台幣)│││├──┼─────────┼─────────┼───────────┼────────┼────────┼──┤│1│裕益興業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大里分│93年11月22日│24,724元│PC四六五四五一││││ 陳樹祥 │行│││二││├──┼─────────┼─────────┼───────────┼────────┼────────┼──┤│2│裕益興業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大里分│93年11月22日│31,059元│PC四六五四五一││││陳樹祥│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