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中簡上字第12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中簡上字第1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4月21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中簡上字第120號上訴人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之6上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4月21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郭瑞祥
法官黃家慧法官黃炫中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珮華中華民國9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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