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14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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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21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2146號原告 廖文彰 訴訟代理人 林婉婷 律師被告大新黑板教具有限公司兼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劉春英 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耕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鍾宇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書記官林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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