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19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等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九九號
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三年度偵字第六一三號、九十三年度發查偵字第八一號),本院認應改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19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等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九九號
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三年度偵字第六一三號、九十三年度發查偵字第八一號),本院認應改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