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9年度司鳳小調字第252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相對人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252號給付借款案件,於中華
民國99年9月10日上午9時18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2樓調解室調解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林仕興
  調解 委員 許燦輝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到場關係人:
聲 請 人    乙○○ 到
相對人代理人   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肆仟元,給付方式:於
  調解期日當日當場給付現金肆仟元予聲請人收受。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1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記官 林仕興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林仕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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