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度聲字第89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聲字第8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2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89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8年度執聲字第69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列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甲○○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甲○○因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三、據上論結,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5月26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洪耀宗
法官劉登俊法官許文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郭蕙瑜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減│有期徒刑3月,減│有期徒刑9月│││為有期徒刑4月。│為有期徒刑1月15│││││日。││├────────┼────────┼────────┼────────┤│犯罪日期│96.03.29│97.03.29或前4日│96.08.08││││內某時││├────────┼────────┼────────┼────────┤│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毒│彰化地檢96年度毒│彰化地檢96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639號│偵字第1639號│偵字第4649號│├──┬─────┼────────┼────────┼────────┤│最後│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彰化地院││事實├─────┼────────┼────────┼────────┤│審│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訴字第2096││││2196號│2196號│號││├─────┼────────┼────────┼────────┤││判決日期│96.10.11│96.10.11│96.11.28│├──┼─────┼────────┼────────┼────────┤││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彰化地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訴字第2096││││2196號│2196號│號││├─────┼────────┼────────┼────────┤││判決確定│96.12.07│96.12.07│96.12.17│││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助字第748號(已│助字第748號(已│助字第749號(已│││併入97執更1675號│併入97執更1675號│併入97執更1675號│││發監執行)│發監執行)│發監執行)│└────────┴────────┴────────┴────────┘(續)┌────────┬────────┬────────┬────────┐│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6.08.08│96.10.15│96.10.15│├────────┼────────┼────────┼────────┤│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毒│臺中地檢96年度毒│臺中地檢96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4649號│偵字第6187號│偵字第6187號│├──┬─────┼────────┼────────┼────────┤│最後│法院│彰化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事實├─────┼────────┼────────┼────────┤│審│案號│96年度訴字第2096│97年度訴字第164│97年度訴字第164││││號│號│號││├─────┼────────┼────────┼────────┤││判決日期│96.11.28│97.02.04│97.02.04│├──┼─────┼────────┼────────┼────────┤││法院│彰化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訴字第2096│97年度訴字第164│97年度訴字第164││││號│號│號││├─────┼────────┼────────┼────────┤││判決確定│96.12.17│97.03.26│97.03.26│││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助字第749號(已│字第5353號(已併│字第5353號(已併│││併入97執更1675號│入97執更1675號發│入97執更1675號發│││發監執行)│監執行)│監執行)│└────────┴────────┴────────┴────────┘(續)┌────────┬────────┬────────┬────────┐│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6年│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96.04月間某日│96.05月上旬某日│96.05月中旬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臺中地檢96年度偵│臺中地檢96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9782號│字第19782號│字第19782號│├──┬─────┼────────┼────────┼────────┤│最後│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事實├─────┼────────┼────────┼────────┤│審│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97年度上訴字第│97年度上訴字第││││2217號│2217號│2217號││├─────┼────────┼────────┼────────┤││判決日期│97.12.10│97.12.10│97.12.10│├──┼─────┼────────┼────────┼────────┤││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98年度台上字第│98年度台上字第││││1435號│1435號│1435號││├─────┼────────┼────────┼────────┤││判決確定│98.03.19│98.03.19│98.03.19│││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4988號(已接│字第4988號(已接│字第4988號(已接│││續執行)│續執行)│續執行)│└────────┴────────┴────────┴────────┘(續)┌────────┬────────┬────────┬────────┐│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1月│有期徒刑4年1月│有期徒刑4年1月│├────────┼────────┼────────┼────────┤│犯罪日期│96.05月下旬某日│96.06月上旬某日│96.06月下旬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臺中地檢96年度偵│臺中地檢96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9782號│字第19782號│字第19782號│├──┬─────┼────────┼────────┼────────┤│最後│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事實├─────┼────────┼────────┼────────┤│審│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97年度上訴字第│97年度上訴字第││││2217號│2217號│2217號││├─────┼────────┼────────┼────────┤││判決日期│97.12.10│97.12.10│97.12.10│├──┼─────┼────────┼────────┼────────┤││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98年度台上字第│98年度台上字第││││1435號│1435號│1435號││├─────┼────────┼────────┼────────┤││判決確定│98.03.19│98.03.19│98.03.19│││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4988號(已接│字第4988號(已接│字第4988號(已接│││續執行)│續執行)│續執行)│└────────┴────────┴────────┴────────┘(續)┌────────┬────────┬────────┬────────┐│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1月│有期徒刑16年6月│有期徒刑4年2月│├────────┼────────┼────────┼────────┤│犯罪日期│96.07月上旬某日│96.7.25│96.7.2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6年度偵│臺中地檢96年度偵│臺中地檢96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9782號│字第19782號│字第19782號│├──┬─────┼────────┼────────┼────────┤│最後│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事實├─────┼────────┼────────┼────────┤│審│案號│97年度上訴字第│97年度上訴字第│97年度上訴字第││││2217號│2217號│2217號││├─────┼────────┼────────┼────────┤││判決日期│97.12.10│97.12.10│97.12.10│├──┼─────┼────────┼────────┼────────┤││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案號│98年度台上字第│98年度台上字第│98年度台上字第││││1435號│1435號│1435號││├─────┼────────┼────────┼────────┤││判決確定│98.03.19│98.03.19│98.03.19│││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98年度執│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4988號(已接│字第4988號(已接│字第4988號(已接│││續執行)│續執行)│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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