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度聲字第110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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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聲字第11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聲字第110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廖仁旗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9年度執聲字第3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廖仁旗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49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廖仁旗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數罪,業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依民國000年0月00日生效之修正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及第2項規定,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除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依第51條規定定之者外,不併合處罰。經查,本件受刑人廖仁旗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數罪,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4、12至13所示之罪為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1至3、5至11、14至49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本件自屬前開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公務詢問紀錄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41頁),合於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又聲請書附表編號2、4、9、12誤載犯罪日期部分;附表編號19誤載最後事實審案號部分,應予更正,併予敘明。
三、據上論斷,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何志通
法官許月馨法官王增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詹雅婷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附表:受刑人廖仁旗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5.10.28│105年11月11日18時20分│106.02.22││││許為警採尿前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5年度毒偵字│苗栗地檢105年度毒偵字│苗栗地檢105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第1528號等│第1528號等│第1528號等│├─┬──────┼───────────┼───────────┼───────────┤│最│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後├──────┼───────────┼───────────┼───────────┤│事│案號│106年度訴字第407號│106年度訴字第407號│106年度訴字第407號││實││││││審├──────┼───────────┼───────────┼───────────┤││判決日期│106.11.30│106.11.30│106.11.30│├─┼──────┼───────────┼───────────┼───────────┤│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定├──────┼───────────┼───────────┼───────────┤│判│案號│106年度訴字第407號│106年度訴字第407號│106年度訴字第40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6.12.11│106.12.11│106.12.11│├─┴──────┼───────────┴───────────┴───────────┤│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更字第2462號(附表編號1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4│5│6│├────────┼───────────┼───────────┼───────────┤│罪名│詐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6年2月23日│106.11.23│106.11.23│├────────┼───────────┼───────────┼───────────┤│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年度案號│2285號│第2072號│第2072號│├─┬──────┼───────────┼───────────┼───────────┤│最│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後├──────┼───────────┼───────────┼───────────┤│事│案號│106年度簡上字第103號│107年度訴字第96號│107年度訴字第96號││實││││││審├──────┼───────────┼───────────┼───────────┤││判決日期│107.02.14│107.04.13│107.04.13│├─┼──────┼───────────┼───────────┼───────────┤│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定├──────┼───────────┼───────────┼───────────┤│判│案號│106年度簡上字第103號│107年度訴字第96號│107年度訴字第9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7.02.14│107.04.13│107.04.13││││(不得上訴)│(協商判決)│(協商判決)│├─┴──────┼───────────┴───────────┴───────────┤│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更字第2462號(附表編號1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6.12.04│106.09.03│106.01.17日為警採尿時│││││起回溯26小時內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緝││年度案號│第2129號等│第2129號等│字第80號等│├─┬──────┼───────────┼───────────┼───────────┤│最│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後├──────┼───────────┼───────────┼───────────┤│事│案號│107年度訴字第91號│107年度訴字第91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實││││││審├──────┼───────────┼───────────┼───────────┤││判決日期│107.04.24│107.04.24│107.05.10│├─┼──────┼───────────┼───────────┼───────────┤│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定├──────┼───────────┼───────────┼───────────┤│判│案號│107年度訴字第91號│107年度訴字第91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7.04.24│107.04.24│107.05.10││││(協商判決)│(協商判決)│(協商判決)│├─┴──────┼───────────┴───────────┴───────────┤│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更字第2462號(附表編號1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6.09.03│106.09.03│106.01.17日為警採尿時│││││起回溯96小時內某時│├────────┼───────────┼───────────┼───────────┤│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緝│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緝│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緝││年度案號│字第80號等│字第80號等│字第80號等│├─┬──────┼───────────┼───────────┼───────────┤│最│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後├──────┼───────────┼───────────┼───────────┤│事│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實││││││審├──────┼───────────┼───────────┼───────────┤││判決日期│107.05.10│107.05.10│107.05.10│├─┼──────┼───────────┼───────────┼───────────┤│確│法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苗栗地院││定├──────┼───────────┼───────────┼───────────┤│判│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7.05.10│107.05.10│107.05.10││││(協商判決)│(協商判決)│(協商判決)│├─┴──────┼───────────┴───────────┴───────────┤│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更字第2462號(附表編號1至14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01.18│106.07.08│106.03.16│├────────┼───────────┼───────────┼───────────┤│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緝│苗栗地檢106年度毒偵字│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字第80號│第3344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苗栗地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107年度訴字第998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7.05.10│107.06.26│108.04.16│├─┼──────┼───────────┼───────────┼───────────┤│確│法院│苗栗地院│臺中地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3號│107年度訴字第998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7.05.10│107.07.13│108.12.25││││(協商判決)│││├─┴──────┼───────────┴───────────┼───────────┤│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更字第2462號(附表編號1至14經│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03.20│106.03.25│106.03.26│├────────┼───────────┼───────────┼───────────┤│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03.31│106.04.01│106.04.11│├────────┼───────────┼───────────┼───────────┤│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22│23│2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04.13│106.04.15│106.04.24│├────────┼───────────┼───────────┼───────────┤│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25│26│2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04.26│106.04.26│106.04.29│├────────┼───────────┼───────────┼───────────┤│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28│29│3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6.04.29│106.04.30│106.05.06│├────────┼───────────┼───────────┼───────────┤│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31│32│3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6.04.12│106.04.17│106.03.16│├────────┼───────────┼───────────┼───────────┤│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34│35│3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6.03.18│106.03.21│106.03.24│├────────┼───────────┼───────────┼───────────┤│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37│38│3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6.03.28│106.03.29│106.04.01│├────────┼───────────┼───────────┼───────────┤│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40│41│4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6.04.05│106.05.11│106.05.15│├────────┼───────────┼───────────┼───────────┤│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43│44│4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10月│├────────┼───────────┼───────────┼───────────┤│犯罪日期│106.05.31│106.03.26│106.04.30│├────────┼───────────┼───────────┼───────────┤│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46│47│4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10月│├────────┼───────────┼───────────┼───────────┤│犯罪日期│106.05.05│106.05.14│106.05.15│├────────┼───────────┼───────────┼───────────┤│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4417號等│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108.04.16│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108.12.25│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編號│49│││├────────┼───────────┼───────────┼───────────┤│罪名│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6.05.31│││├────────┼───────────┼───────────┼───────────┤│偵查(自訴)機關│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4417號等│││├─┬──────┼───────────┼───────────┼───────────┤│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90號││││實││││││審├──────┼───────────┼───────────┼───────────┤││判決日期│108.04.16│││├─┼──────┼───────────┼───────────┼───────────┤│確│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3685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8.12.25│││├─┴──────┼───────────┼───────────┼───────────┤│備註│苗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17號(附表編號15至49│││││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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