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90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9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除字第906號聲請人 蘇秋南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人陳稱:聲請人因遺失如附表所示之證券乙紙,業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690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茲因申報期間已經屆滿無人主張權利,為此聲請判決宣告該證券無效等語。
二、惟查,聲請人登報登載之股票附表,其中股數部分,並未記載,與本件公示催告裁定及止付通知書,互核不符,自不生已登載裁定於新聞紙之效力,而不符民事訴訟法第542條之規定。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47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10月24日
民事庭法官吳蕙玟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4日
書記官廖曉鐘┌──────────────────────────────────────────────┐│股票附表:101年度除字第90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台中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88NA-00000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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