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77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77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776號聲請人 陳施素秋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70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12月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黃若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02年12月9日
書記官高偉庭┌───────────────────────────────────────┐│本票附表:102年度除字第776號│├──┬─────┬──────┬──────┬──────┬──────┬──┤│編號│發票人│發票日│到期日│金額│本票號碼│備考││││││(新台幣)│││├──┼─────┼──────┼──────┼──────┼──────┼──┤│1│ 李禎晃 │96年8月6日│97年1月5日│10,000元│577666││├──┼─────┼──────┼──────┼──────┼──────┼──┤│2│李禎晃│96年8月6日│97年2月5日│10,000元│577667││├──┼─────┼──────┼──────┼──────┼──────┼──┤│3│李禎晃│96年8月6日│97年3月5日│10,000元│577668││├──┼─────┼──────┼──────┼──────┼──────┼──┤│4│李禎晃│96年8月6日│97年4月5日│10,000元│577669││├──┼─────┼──────┼──────┼──────┼──────┼──┤│5│李禎晃│96年8月6日│97年5月5日│10,000元│577670││├──┼─────┼──────┼──────┼──────┼──────┼──┤│6│李禎晃│96年8月6日│97年6月5日│10,000元│577671││├──┼─────┼──────┼──────┼──────┼──────┼──┤│7│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2月5日│10,000元│395579││├──┼─────┼──────┼──────┼──────┼──────┼──┤│8│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3月5日│10,000元│395580││├──┼─────┼──────┼──────┼──────┼──────┼──┤│9│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4月5日│10,000元│395581││├──┼─────┼──────┼──────┼──────┼──────┼──┤│10│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5月5日│10,000元│395582││├──┼─────┼──────┼──────┼──────┼──────┼──┤│11│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6月5日│10,000元│395583││├──┼─────┼──────┼──────┼──────┼──────┼──┤│12│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7月5日│10,000元│395584││├──┼─────┼──────┼──────┼──────┼──────┼──┤│13│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8月5日│10,000元│395585││├──┼─────┼──────┼──────┼──────┼──────┼──┤│14│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9月5日│10,000元│395586││├──┼─────┼──────┼──────┼──────┼──────┼──┤│15│李禎晃│96年8月6日│98年1月5日│10,000元│39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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