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2年度訴字第286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2年訴字第286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曠職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2年度訴字第286號原告 李靜宜 被告臺南市政府消防局代表人 李明峯 訴訟代理人 黃旺順
曾婉婷 被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代表人 郝培芝 上列當事人間曠職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
法官廖建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
書記官謝廉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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