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806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80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8066號債權人台中市雅敬儲蓄互助社法定代理人 梁茂豐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林澤培張嘉慶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債權人台中市雅敬儲蓄互助社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
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並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㈡提出未清償利息11602元及違約金4123元之計算方式。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
書記官陳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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