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45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452號聲請人 李坤炎 代理人 陳綺萍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294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已於民國110年8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楊千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
書記官李育真┌─────────────────────────────────────────────┐│股票附表:110年度除字第45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富民運輸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