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司票字第85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1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票字第8518號聲請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代理人乙○○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丙○○、丁○○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確認利息利率為何。中華民國98年10月15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劉佩欣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98年10月15日
書記官蔡永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