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6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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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除字第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除字第66號聲請人 郭桂欽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證券7張,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55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於民國106年11月29日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5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7年5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7年8月3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蔣得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8月31日
書記官林巧玲┌────────────────────────────────┐│附表:股票107年度除字第66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號││││││├─┼──────────┼─────────┼──┼───┼──┤│01│合眾紙業股份有限公司│0077-ND-0000000-0│1│1,000││├─┼──────────┼─────────┼──┼───┼──┤│02│仝上│0077-ND-0000000-0│1│仝上││├─┼──────────┼─────────┼──┼───┼──┤│03│仝上│0077-ND-0000000-0│1│仝上││├─┼──────────┼─────────┼──┼───┼──┤│04│仝上│0077-ND-0000000-0│1│仝上││├─┼──────────┼─────────┼──┼───┼──┤│05│仝上│0077-ND-0000000-0│1│仝上││├─┼──────────┼─────────┼──┼───┼──┤│06│仝上│0080-ND-0000000-0│1│仝上│││││││├─┼──────────┼─────────┼──┼───┼──┤│07│仝上│0080-ND-0000000-0│1│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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