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竹簡字第636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2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宣示判決筆錄110年度竹簡字第636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慧琴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0年度偵字第5904號),及以110年度蒞字第6208號補充理由書補充特定犯罪事實後,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7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刑事第三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林哲瑜書記官曾柏方通譯方盈琍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張慧琴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之偽造署押均沒收之。
二、犯罪事實要旨:張慧琴分別為下列犯嫌:
㈠張慧琴於民國110年3月29日20時許,在新竹市經國路2段與中
正路交岔路口附近友人住處內飲用紅酒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已逾每公升0.25毫克,仍於同日23時許駕駛車號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外出。於翌(30)日0時30分許,其行經新竹市○○區○○路0段000號前,因不勝酒力而碰撞施工爆閃燈及交通錐(無人受傷)。嗣經員警據報前往處理並測得張慧琴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0毫克。
㈡張慧琴為求脫免刑責,未經其胞妹 張慧瑛 同意,基於行使偽
造私文書之犯意,於110年3月30日,在新竹地區,就其上揭公共危險案件員警調查、檢察官偵查過程,接續為下列行為:冒用「張慧瑛」名義接受詢問、訊問,並在附表所示文件上偽造如附表所示數量之「張慧瑛」之署押,令附表編號11所示文件生表彰「張慧瑛」為本件實際違規者及其業已收受附表編號11所示文件之效果,再將附表編號11所示文件交還員警以為行使,足生損害於張慧瑛、道路交通管理機關對道路交通違規事件管理及偵查機關對刑事案件偵查之正確性。嗣經張慧瑛指稱遭冒名,並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比對相關指紋而查獲。
三、處罰條文: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216條、第210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第219條。
四、附記事項:㈠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所認之犯罪事實及適用法條,業經
檢察官以110年度蒞字第6208號補充理由書予以補充、更正,並以此為基礎聲請本案行認罪協商程序,附此敘明。
㈡按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刑法第219條定有明文。本件如附表所示文件上被告偽造之「張慧瑛」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刑法第219條規定宣告沒收。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於本院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2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455條之2第1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檢察官與被告均不得上訴。
六、如有前項得上訴之情形,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本案經檢察官廖啟村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陳中順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111年1月27日
刑事第八庭書記官曾柏方
法官林哲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1年1月27日
書記官曾柏方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表:
編號文件名稱位置偽造之標的1民國110年3月30日第1次調查筆錄應告知事項受詢問人處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第2頁第1答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第2頁第3答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第2頁第4答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末受詢問人簽名欄位簽名1枚、指印1枚2110年3月30日第2次調查筆錄應告知事項受詢問人處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第2頁第2答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第2頁第4答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第2頁第5答簽名1枚、指印1枚筆錄第2頁騎縫處指印2枚筆錄第3頁騎縫處指印1枚筆錄第4頁騎縫處指印2枚筆錄第5頁騎縫處指印2枚筆錄末受詢問人簽名欄位簽名1枚、指印1枚3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第三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被測人欄位簽名1枚4110年3月30日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紀錄表受訪問人簽名欄位簽名1枚5新竹市警察局權利告知書被告知人欄位簽名1枚、指印1枚6新竹市警察局執行逮捕、拘禁告知本人通知書被通知人簽名捺印欄位簽名1枚、指印1枚7新竹市警察局執行逮捕、拘禁告知親友通知書被通知人簽名捺印欄位簽名1枚、指印1枚8流水編號0000000000號指紋卡片指紋欄位簽名1枚、指印19枚9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人犯或被告解送查核表人犯或被告姓名簽名欄位簽名1枚文件末簽名1枚10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3月30日訊問筆錄受訊問人簽名欄位簽名1枚11新竹市警察局竹市警交字第E00000000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簽名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