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493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17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易字第4937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林仟雯律師
吳瑞堯律師 周思傑 律師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5年度偵字第2861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管轄錯誤,移送於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前係日益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日益公司)之聘僱員工,經派駐大陸地區福建省泉州辦事處(即清蒙日益環保公司),擔任經理一職,負責保管送貨單、帳冊、公司章、保險箱鑰匙及收取貨款等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連續於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之時間,向如附表所示之客戶,收取如附表所示之各該貨款金額後,未將貨款繳回日益公司,而均侵占入己。又於如附表編號14所示之時間,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向附表編號14之客戶,收取如附表所載之貨款金額後,未繳回日益公司而侵占入己。因認被告甲○○涉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嫌。
二、按無管轄權之案件,應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且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4條、第307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亦有明文。另本條管轄恆定原則,係以「起訴時」為準,即以案件繫屬法院之日為準;又本條所謂被告所在地,係指被告起訴時所在地而言(司法院院解字第3825號解釋參照)。又按刑法上之侵占罪,以持有他人之物而實行不法領得之意思為構成要件,自必須所侵占之物,於不法領得以前,即已在其實力支配之下,始與持有之要素相符;另侵占罪係即成犯,凡對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有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時,即應構成犯罪,此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573號、43年臺上字第675號分別著有判例。
三、經查:
(一)本件被告甲○○之住所為苗栗縣○○鎮○○街○○○巷○○弄○號,此有法務部戶役政連結作業系統一紙在卷可參(偵卷第22頁),並與被告於偵訊時陳報之住址相符。此外,遍查全卷亦無證據證明被告於起訴時有在臺中縣市居住之事實,是本件被告之住居所並非在本院管轄區域。
(二)又本案係96年9月29日繫屬於本院,有本院收文文章在卷可佐;而當時被告並未因案在臺中監所受羈押或另案執行之事實,亦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稽,是本件起訴時,並無證據證明被告之所在地係在本院管轄區域。
(三)再依公訴意旨,本件被告係告訴人之員工,並派駐於日益公司位於中國大陸福建省泉州辦事處任職,告訴人之代表人 黃朝勝 並於偵訊陳稱:「(檢察官問:客戶所交付之貨款係現金或票據?被告係於何地侵占上開財物?)都是現金,有的用匯款的,是匯款到被告在中國泉州中國銀行的帳戶。被告是在大陸福建省侵占的」等語(偵卷第25頁),參見上開判例意旨可知,被告持有他人之物,並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之地點,應均係在中國大陸福建省,故本件之犯罪地(包括行為地及結果地)應係在大陸地區,並非本院管轄區域亦明。
四、綜上所述,本件被告之犯罪地、住居所及所在地均非在本院管轄區域內,公訴人向本院提起公訴,揆諸上開說明,自有未合,爰不經言詞辯論,諭知管轄錯誤之判決,並移送於被告住所地之管轄法院。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4條、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0月17日
刑事刑十庭審判長法官賴妙雲
法官江奇峰法官黃家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陳靖騰中華民國96年10月17日附表┌───┬──────┬────────┬──────┐│編號│時間│客戶名稱│貨款金額│││││(人民幣)│├───┼──────┼────────┼──────┤│1│95年1月24日│熔盛五金塑膠公司│4萬1900元│├───┼──────┼────────┼──────┤│2│95年3月7日│華興電鍍廠│2780元│├───┼──────┼────────┼──────┤│3│同年3月15日│雅色五金製造公司│5萬元│├───┼──────┼────────┼──────┤│4│同年4月20日│通達五金有限公司│2萬1600元│├───┼──────┼────────┼──────┤│5│同年4月24日│鑫利宏塑膠公司│7萬1800元│├───┼──────┼────────┼──────┤│6│同年4月24日│鑫利宏塑膠公司│2萬元│├───┼──────┼────────┼──────┤│7│同年5月11日│寶利五金公司│1萬元│├───┼──────┼────────┼──────┤│8│同年5月30日│雅色五金製造公司│5萬3500元│├───┼──────┼────────┼──────┤│9│同上│熔盛五金塑膠公司│2萬元│├───┼──────┼────────┼──────┤│10│同年6月16日│長榮五金電鍍塑料│1萬8000元││││有限公司││├───┼──────┼────────┼──────┤│11│同年6月22日│熔盛五金塑膠公司│5萬元│├───┼──────┼────────┼──────┤│12│同年6月28日│鑫利宏塑膠公司│3萬元│├───┼──────┼────────┼──────┤│13│同年6月30日│寶利五金公司│1萬元│├───┼──────┼────────┼──────┤│14│同年7月6日│雅色五金製造公司│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