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1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117號聲請人 蔡永冬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5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4年12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1月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吳福森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1月7日
書記官楊麗雪┌────────────────────────────────────┐│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2│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3│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4│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5│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6│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7│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8│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9│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0│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1│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2│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3│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4│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