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年聲減字第20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2085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理由受刑人甲○○因於附表所列日期犯竊盜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檢察官以受刑人之犯罪時間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悉合於減刑規定,已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聲請減刑,並經本院以96年度聲減字第1315號裁定在案。茲聲請人就同一案件聲請本院減刑,自係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為不合法,應予駁回,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1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王增瑜
法官廖柏基法官蔡紹良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江丞晏中華民國96年8月20日附表: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拘役20日│拘役25日│拘役30日││││││├───────────┼──────────┼──────────┼──────────┤│犯罪日期│95.11.09│95.11.22│95.11.23││││││├───────────┼──────────┼──────────┼──────────┤│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年度案號│署95年度偵字第26917│署95年度偵字第26917│署95年度偵字第26917│││號│號│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後├─────────┼──────────┼──────────┼──────────┤│事│案號│96年度上易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實├─────────┼──────────┼──────────┼──────────┤│審│判決日期│96.06.22│96.06.22│96.06.22│├─┼─────────┼──────────┼──────────┼──────────┤│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定├─────────┼──────────┼──────────┼──────────┤│判│案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6.06.22│96.06.22│96.06.22│├─┴─────────┼──────────┼──────────┼──────────┤│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合│合│合││條例││││├───────────┼──────────┼──────────┼──────────┤│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拘役10日│拘役12日│拘役15日││金額或或褫奪公權期間│數罪併罰│數罪併罰│數罪併罰│├───────────┼──────────┼──────────┼──────────┤│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執字第10003│署96年度執字第10003│署96年度執字第10003│││號│號│號│││││││││││└───────────┴──────────┴──────────┴──────────┘附表: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拘役20日│拘役35日│拘役20日││││││├───────────┼──────────┼──────────┼──────────┤│犯罪日期│95.11.24│95.11.25│95.11.28││││││├───────────┼──────────┼──────────┼──────────┤│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年度案號│署95年度偵字第26917│署95年度偵字第26917│署95年度偵字第26917│││號│號│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實├─────────┼──────────┼──────────┼──────────┤│審│判決日期│96.06.22│96.06.22│96.06.22│├─┼─────────┼──────────┼──────────┼──────────┤│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96年度上易字第737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6.06.22│96.06.22│96.06.22│├─┴─────────┼──────────┼──────────┼──────────┤│所犯法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合│合│合││條例││││├───────────┼──────────┼──────────┼──────────┤│減刑後徒刑、拘役或罰金│拘役10日│拘役17日│拘役10日││金額或或褫奪公權期間│數罪併罰│數罪併罰│數罪併罰│├───────────┼──────────┼──────────┼──────────┤│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執字第10003│署96年度執字第10003│署96年度執字第10003│││號│號│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