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07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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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0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078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台灣台北看守所選任辯護人 黃毓棋 律師選任辯護人 張家豪 律師選任辯護人 藺超群 律師(法扶)上列聲請人因被告殺人未遂等案件,聲請__,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理由聲請意旨略稱:
本院經核__,認與__法第__條第__項之規定相符,應__,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1月28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高玉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進煌中華民國9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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