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4年度續字第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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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4年續字第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續字第1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乙○○
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院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一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另件台灣台中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311號有關土地登記事件之行政訴訟裁判,其是否成立,為本訴訟事件之先決問題,經於民國94年8月11日裁定命在該事件終結以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茲查明該行政訴訟案件業已終結,有台灣台中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311號判決影本附卷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依職權將原裁定撤銷,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民事庭法官王萬金
書記官劉碧雯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