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5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2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585號原告 黃俊凱
侯正力 陳玟福 賴吟蟬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賴吟靜 原告 林忠德 訴訟代理人 林龍山 被告 林水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
書記官金雅芳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5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2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585號原告 黃俊凱
侯正力 陳玟福 賴吟蟬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賴吟靜 原告 林忠德 訴訟代理人 林龍山 被告 林水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
書記官金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