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聲字第43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434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吳建志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字第114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吳建志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刑之有期徒刑部分,各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肆月、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吳建志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一、二,均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先後經附表一、二所示之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在案,附表一、二所列各罪均係受刑人在裁判確定前所犯,又附表一編號6之罪所宣告之刑可易服社會勞動,其餘之罪刑均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而附表二編號4之罪所宣告之刑得易服社會勞動,編號3之罪所宣告之刑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至於編號1、2之罪所宣告之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聲請人係經受刑人請求而就附表一、二所列各罪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此有受刑人吳建志請求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意願回覆表、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按,茲檢察官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刑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各罪罪名、犯罪行為態樣、犯罪時間等關聯性,分別就附表一、二罪刑之有期徒刑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5月24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郭振杰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華民國110年5月24日
書記官張茗翔附表一:編號1.2.3.罪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反森林法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有期徒刑1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25萬5仟元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8年2月中旬某日起至同年5月1日108年3月20日~108年3月21日108年8月6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561號南投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431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480號108年度訴字第114號109年度易字第96號判決日期108年10月9日108年12月13日109年3月2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訴字第480號108年度訴字第114號109年度易字第96號確定日期108年11月8日109年1月13日109年4月16日備註前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以109年度聲字第79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30萬元確定(南投地檢109年度執更字第207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466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2日108年8月5日108年6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617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617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3、24、2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471號109年度訴字第471號109年度訴字第639號判決日期109年9月28日(原聲請書誤載為109年9月29日)109年9月28日(原聲請書誤載為109年9月29日)110年2月24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471號109年度訴字第471號109年度訴字第639號確定日期109年10月28日109年10月28日110年3月24日備註前經本院以109年度訴字第47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嘉義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835號)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44號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1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3、24、2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39號判決日期110年2月24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39號確定日期110年3月24日備註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45號附表二:
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8年12月12日108年12月14日108年12月1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471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471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47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易字第198號109年度易字第198號109年度易字第198號判決日期109年5月29日109年5月29日109年5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易字第198號109年度易字第198號109年度易字第198號確定日期109年6月24日109年6月24日109年6月24日備註前經本院以109年度易字第198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確定(嘉義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433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434號編號4.罪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9年1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446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47號判決日期109年11月1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647號確定日期109年12月16日備註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