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審易字第216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20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審易字第2168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邱怡樺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調偵字第168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邱怡樺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捌佰壹拾叁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壹、查被告邱怡樺所犯均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全部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其與檢察官之意見後,本院認無不得或不宜改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84條之1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貳、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下列事項應予更正、刪除或補充外,餘皆引用附件即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
一、犯罪事實欄一第14行、第15行所載之「附表編號1至46」,均應更正為「附表編號1至44(附表編號45、46所示行為皆係108年9月9日 邱怡霖 向中國信託銀行通報掛失止付後所為,業經檢察官當庭刪除)」;第20至21行所載之「共計詐得新臺幣(下同)1萬1873元之財產上不法利益」,則應更正為「共計詐得新臺幣(下同)1萬1813元之財產上不法利益」。
二、犯罪事實欄二所載之「邱怡霖」,應補充為「邱怡霖及中國信託銀行」。
三、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編號5待證事實欄所載之「1萬1873元」,應更正為「1萬1813元」。
四、附件所列之「附表1」,應更正為「附表」;附表編號45、46應予刪除;附表犯罪所得欄小計所載之「1萬1873元」,則應更正為「1萬1813元」。
五、補充「被告邱怡樺於110年3月27日本院訊問時之自白,以及同年4月1日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之自白(參本院卷所附各該期日筆錄)」為證據。
叁、審酌被告係具備一般智識程度及社會歷練之成年人,對於不
得以竊盜、盜用信用卡等非法方式侵害他人財物或利益之情,自當瞭然於胸,縱被告與告訴人邱怡霖有姊妹之親密血緣關係,亦應充分尊重他方之財產權益,卻不思及此,恣竊取告訴人邱怡霖所有之信用卡並持以盜刷,所為除危害告訴人邱怡霖之財產權益,並損及信用交易之安全外,更對告訴人中國信託銀行造成損害(所為盜刷信用卡之損害,全由告訴人中國信託銀行吸收),所為皆有不該,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教育程度、職業、所侵害財物之數額或價值範圍、家庭經濟與生活狀況,以及犯罪後始終坦承全部犯行,態度勉可,然迄今未能與告訴人邱怡霖或中國信託銀行達成和解或成立調解,亦未取得告訴人2人之諒解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各刑,並定應執行之刑,且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處罰。
肆、前揭更正後之詐得金額即新臺幣1萬1813元,概屬被告實行本件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犯行之犯罪所得,且未見實際合法發還告訴人中國信託銀行之事證,基於任何人不能保有犯罪所得之立法原則,自應於主文第2項宣告沒收,且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另被告竊得之信用卡,固為被告實行竊盜犯行之犯罪所得,然該物僅作為個人金融信用交易之用,雖有專屬性但經濟價值尚屬低微,且經掛失而無效用,對之沒收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故不予宣告沒收。
伍、本判決係依刑事訴訟法第310條之2及第454條所製作之簡化判決,依法僅需記載犯罪事實、證據名稱及應適用之法條,並得以簡略方式為之,如認定之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與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者,得引用之,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本件依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序法條文),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褚仁傑偵查起訴,由檢察官陳炎辰到庭執行公訴。
中華民國110年4月20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法官李俊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林慈恩中華民國110年4月20日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律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9年度調偵字第1689號被告邱怡樺女2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路00巷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邱怡樺係邱怡霖之妹,平時未與邱怡霖及其家人同住於新北市○○區○○路00巷00號之住處。民國108年9月4日18時
8分前之某時,邱怡樺返回其 吳鳳街 住所時,見邱怡霖之皮夾置於該處客廳桌上,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徒手竊取邱怡霖皮夾內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下稱中國信託銀行)信用卡一張(含悠遊卡功能,卡號詳卷,下稱中國信託信用卡)。邱怡樺竊得上開中國信託信用卡後,因知悉前開信用卡兼具悠遊卡電子錢包之功能,在特約機構或商店加值或小額消費時,可經由交易設備自持卡人信用卡可動用額度中,將一定之金錢價值撥付於悠遊卡公司進行儲值(即所謂自動加值)500元,且持卡在一定金額以下之消費,無須簽名,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得利及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之故意,接續於附表編號1至46所示之時間,持該卡經由悠遊卡端末自動收費設備以小額感應付款消費方式,消費如附表編號1至46所示之金額,復於附表編號47所示之時間,至附表編號47所示之商店,持該信用卡為附表編號47所示之消費,致附表所示之特約商店及發卡銀行均陷於錯誤,誤認係邱怡霖持用該信用卡綁定之電子悠遊錢包、信用卡消費,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予邱怡樺,邱怡樺以此不正方法,共計詐得新臺幣(下同)1萬1873元之財產上不法利益。嗣經邱怡霖於108年9月9日8時許,收得上開中國信託信用卡通知簡訊,察覺有異而報警處理,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邱怡霖訴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邱怡樺於警詢及偵查│全部犯罪事實。│││中之自白││├──┼───────────┼────────────┤│2│告訴人邱怡霖於警詢及偵│全部犯罪事實。│││查中之指訴││├──┼───────────┼────────────┤│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告訴代│指訴因告訴人邱怡霖所持上│││理人 洪明瑞 於警詢之指訴│開中國信託信用卡遭被告竊││││取及盜刷,致中國信託銀行││││需承擔損失共計達1萬1599││││元。│├──┼───────────┼────────────┤│4│監視器畫面翻拍光碟、監│被告以上開信用卡之悠遊電│││視器畫面影片截圖│子錢包功能,於附表所示時││││、地,為附表所示消費之事││││實。│├──┼───────────┼────────────┤│5│中國信託銀行提供之冒用│1.證明中國信託銀行因此受│││明細一覽表及該悠遊電子│損1萬1599元之事實。│││錢包加值、消費記錄一覽│2.證明被告竊得告訴人上開│││表│中國信託信用卡後,該信││││用卡內當時悠遊電子錢包││││本存有275元款項,嗣經││││被告盜用信用卡及該卡片││││內建之悠遊電子錢包後,││││現僅存1元之事實。││││3.經統計,被告共計有46次││││盜用上開中國信託信用卡││││內建之悠遊電子錢包,1││││次盜刷信用卡,其不法利││││益,共計為1萬1873元。│└──┴───────────┴────────────┘
二、核被告邱怡樺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嫌及同法第339條之1第2項、第1項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嫌。
又被告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多次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取得他人之物,顯係基於詐欺得利之單一目的,利用上開信用卡內建之電子悠遊錢包、信用卡小額支付無須簽名之特性而為之,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請論以接續犯。被告所犯上開竊盜及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取得他人之物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均請分論併罰。至被告以上開不正方式詐得之不法利益共計1萬1873元,請依同法第38條之
1第1項、第3項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請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
檢察官褚仁傑附表1┌──┬───────┬─────┬──────┬─────┬─────┐│編號│交易時間│交易地點│地址│犯罪所得(│備註││││││新臺幣)││├──┼───────┼─────┼──────┼─────┼─────┤│1│108年9月4日│統一超商松│新北市板橋區│200│悠遊卡感應│││19時13分│林門市│松江街107號││消費│├──┼───────┼─────┼──────┼─────┼─────┤│2│108年9月4日│臺北捷運江││16│悠遊卡感應│││19時40分│子翠捷運站│││消費│├──┼───────┼─────┼──────┼─────┼─────┤│3│108年9月4日│統一超商板│新北市板橋區│293│悠遊卡感應│││19時44分│鐵門市│縣民大道2段││消費│││││7號B1│││├──┼───────┼─────┼──────┼─────┼─────┤│4│108年9月4日│聖娜多堡板│新北市板橋區│148│悠遊卡感應│││19時48分│捷門市│縣民大道2段││消費│││││7號B1│││├──┼───────┼─────┼──────┼─────┼─────┤│5│108年9月4日│臺鐵內壢車│桃園縣中壢區│37│悠遊卡感應│││20時37分│站│中華路1段26││消費│││││7號│││├──┼───────┼─────┼──────┼─────┼─────┤│6│108年9月4日│統一超商忠│桃園市中壢區│437│悠遊卡感應│││20時42分│敬門市│莊敬路90號││消費│├──┼───────┼─────┼──────┼─────┼─────┤│7│108年9月5日│ 萊爾富 便利│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1時│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8│108年9月5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225│悠遊卡感應│││1時2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9│108年9月5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230│悠遊卡感應│││21時43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0│108年9月5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95│悠遊卡感應│││21時44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1│108年9月5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50│悠遊卡感應│││21時45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2│108年9月5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76│悠遊卡感應│││21時47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3│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10時5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4│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01│悠遊卡感應│││14時11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5│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50│悠遊卡感應│││19時15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6│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50│悠遊卡感應│││19時5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7│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50│悠遊卡感應│││19時6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8│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19時09分許│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19│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25│悠遊卡感應│││19時9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20│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19時11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21│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22時40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22│108年9月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22時43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23│108年9月6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35│悠遊卡感應│││22時52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24│108年9月7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399│悠遊卡感應│││02時49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25│108年9月7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500│悠遊卡感應│││2時55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26│108年9月7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50│悠遊卡感應│││19時21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27│108年9月7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295│悠遊卡感應│││19時21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28│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500│悠遊卡感應│││2時2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29│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2時3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0│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2時3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1│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2時4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2│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139│悠遊卡感應│││2時5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3│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7時46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4│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150│悠遊卡感應│││7時47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5│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500│悠遊卡感應│││7時47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6│108年9月8日7│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時47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7│108年9月8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150│悠遊卡感應│││13時13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8│108年9月9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200│悠遊卡感應│││1時9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39│108年9月9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1時12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40│108年9月9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300│悠遊卡感應│││1時13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41│108年9月9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500│悠遊卡感應│││1時13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42│108年9月9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125│悠遊卡感應│││1時14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43│108年9月9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288│悠遊卡感應│││6時10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44│108年9月9日│統一超商成│桃園市中壢區│900│悠遊卡感應│││6時10分│章門市│成章二街192││消費│││││號│││├──┼───────┼─────┼──────┼─────┼─────┤│45│108年9月1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50│悠遊卡感應│││13時17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46│108年9月16日│萊爾富便利│桃園市中壢區│10│悠遊卡感應│││13時17分│商店中壢愛│忠孝路320號││消費││││琴店││││├──┼───────┼─────┼──────┼─────┼─────┤│47│108年9月6日│中華電信股│臺北市中正區│99│信用卡消費│││9時31分許│份有限公司│杭州南路1段││(無須簽名││││數位分公司│28號之1││)│├──┴───────┴─────┴──────┼─────┼─────┤│小計│1萬18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