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12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除字第12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除字第1225號聲請人 陳樺貴 (即 陳方秋月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4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楊承翰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書記官吳珊華附表:111年度除字第122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936002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1669003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240004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276005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06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07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08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09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10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11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12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13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14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015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11000016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11000017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11000018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11000019東展興業股份有限公司85ND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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