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易字第8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審易字第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03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審易字第88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義信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3月3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法官廖怡貞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劭柔中華民國106年3月8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