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94號原告卯○○○訴訟代理人 林俊欽 律師被告庚○○
號寅○○壬○○子○○癸○○丑○○辛○○戊○○○丙○○丁○○己○○
弄19乙○○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10月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宏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0月5日
書記官詹培煌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05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94號原告卯○○○訴訟代理人 林俊欽 律師被告庚○○
號寅○○壬○○子○○癸○○丑○○辛○○戊○○○丙○○丁○○己○○
弄19乙○○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10月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宏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0月5日
書記官詹培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