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催字第28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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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司催字第2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催字第283號聲請人兆峰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謝文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104年5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本票附表:104年度司催字第283號│├─┬─────────┬───────────┬───────────┬────────┬────────┤│編│發票人│發票日│到期日│金額(新臺幣)│本票號碼││號││││││├─┼─────────┼───────────┼───────────┼────────┼────────┤│1│ 曾鶯鶯 │101年12月21日│未記載│150,000元│CH680205│├─┼─────────┼───────────┼───────────┼────────┼────────┤│2│曾鶯鶯│102年5月19日│未記載│200,000元│CH680207│├─┼─────────┼───────────┼───────────┼────────┼────────┤│3│ 郭秀花 │102年8月6日│未記載│1,712,000元│CH680212│├─┼─────────┼───────────┼───────────┼────────┼────────┤│4│ 郭進文 │102年5月19日│未記載│1,811,500元│CH680213│├─┼─────────┼───────────┼───────────┼────────┼────────┤│5│ 郭勇成 │102年8月6日│未記載│1,712,000元│CH680211│├─┼─────────┼───────────┼───────────┼────────┼────────┤│6│ 郭海清 │102年8月6日│未記載│647,375元│CH680208│├─┼─────────┼───────────┼───────────┼────────┼────────┤│7│ 楊淑貞 │102年8月6日│未記載│647,375元│CH680209│└─┴─────────┴───────────┴───────────┴────────┴────────┘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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