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69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訴字第46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05日

裁判案由:徵收補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0年度訴字第469號原告 林元詠
林仁堅 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岳輝 律師被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代表人 楊欽富 訴訟代理人 蕭昱炘
徐嘉仁 楊景翔 上列當事人間徵收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5月5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孫國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5日
書記官楊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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