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11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112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墅聲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定101年12月25日下午3時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郭德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彥蓉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11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112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墅聲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定101年12月25日下午3時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郭德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彥蓉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