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司拍字第2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拍字第271號聲請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非訟代理人 黃景信 相對人 呂義久 債務人 呂建宏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㈠聲請人與大眾商業銀行申請合併,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06年1月17日以金管銀控字第10500320920號函許可,大眾商業銀行為消滅銀行,聲請人為存續銀行,合先敘明。
㈡相對人呂義久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其及債務人
呂建宏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2,4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5年1月19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㈢嗣債務人呂建宏於105年1月22日邀相對人呂義久為保證人,
向聲請人借款2,000,000元,借款期限至125年1月22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107年4月22日起即未依約繳息,尚欠本金共1,818,583元及利息、違約金,聲請人並已依借款擔保約定書第7條約定催告通知借款人履行,相對人迄今仍未履行債務,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擔保借款約定書、放款短查詢、催告通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等影本各1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等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債務人呂建宏及相對人呂義久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業已合法送達債務人呂建宏、相對人呂義久,有送達證書2紙附卷可稽,惟債務人呂建宏、相對人呂義久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
司法事務官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107年度司拍字第271號│├──┬────────────────┬────┬────┤││土地坐落│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平方公尺││├──┼───┼────┼────┼──┼────┼────┤│001│臺南市○○○區○○○段│164│99.11│全部│└──┴───┴────┴────┴──┴────┴────┘┌────────────────────────────────────────────┐│附表(建物)︰107年度司拍字第271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合│面│主要│陽│電│露│面│││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梯││積│││││││材料及│││││建築││樓││││││號│││││││單│││梯││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計│位│材料│台│間│台│位││├──┼─┼──────┼────┼────┼─┼─┼─┼─┼──┼─┼─┼─┼─┼───┤│001│13│臺南市永康區│臺南市永│2層樓房│52│52│10│平│鋼筋│3.│14│11│平│全部│││7│鹽行里仁愛街│康區鹽新│鋼筋混凝│.9│.9│5.│方│混凝│90│.8│.7│方│││││136巷59號│段164地│土造│8│8│96│公│土造││3│0│公││││││號│││││尺│││││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