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90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9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3月2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90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另案羈押於臺灣臺北看守所)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被告及辯護人之意見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中華民國97
刑事第十七庭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