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9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23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960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政發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林銘宏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12月23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江德民
法官華奕超法官蘇昌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佳穎中華民國99年12月23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9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23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960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政發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林銘宏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12月23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江德民
法官華奕超法官蘇昌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佳穎中華民國9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