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上字第3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13日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323號上訴人 侯明伶 訴訟代理人 蔡豐徽 律師受告知人 候吉星 代理人 黃小舫 律師被上訴人 侯文騰 訴訟代理人 王怡雯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民事第六庭
法官黃悅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書記官黃楠婷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上字第3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13日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323號上訴人 侯明伶 訴訟代理人 蔡豐徽 律師受告知人 候吉星 代理人 黃小舫 律師被上訴人 侯文騰 訴訟代理人 王怡雯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民事第六庭
法官黃悅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書記官黃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