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11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1152號原告 周羽杉 訴訟代理人 蔡勝雄 律師複代理人 洪惠平 律師
葉凱莉 被告 張文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徐培元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
書記官邱仲騏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11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1152號原告 周羽杉 訴訟代理人 蔡勝雄 律師複代理人 洪惠平 律師
葉凱莉 被告 張文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徐培元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9月19日
書記官邱仲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