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28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282號聲請人 沈芳震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9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6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金灶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
書記官張哲豪股票附表:113年度除字第00028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興農股份有限公司079ND0000000-011000002興農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1100003興農股份有限公司081NX0000000-01329004興農股份有限公司082NX0000000-01257005興農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