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度簡字第1367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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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5年簡字第136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17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5年度簡字第1367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上列被告等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五年度偵字第六七四七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共同以賭博為常業,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如附表所示之電子遊戲機具叁拾貳臺(含IC板)、新臺幣玖仟捌佰元及寄分卡陸拾玖張均沒收。
乙○○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叁佰元折算壹日。如附表所示之電子遊戲機具叁拾貳臺(含IC板)、新臺幣玖仟捌佰元及寄分卡陸拾玖張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甲○○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一日起至同年月十三日止,以每月新臺幣(下同)三萬元代價,受僱於 張林月桃 (另案偵辦)所經營位於臺南縣○里鎮○○街○號一樓之「國鑫電子遊戲場」擔任店員,並與張林月桃共同基於常業賭之犯意聯絡,由甲○○負責開分、洗分、兌換代幣及現金之工作,且以擺設如附表所示之電子遊戲機具三十二臺與不特定之賭客賭博財物,而以之為常業。其賭博方式為:凡賭客以現金至櫃檯購買寄分卡後(即一比一之比例),以分數押注,押中可得倍數不等之分數,再以所贏得之分數以同一比例兌換現金;若未押中,則由店家贏取。嗣於九十五年四月十二日晚上十一時四十分,賭客乙○○在上址把玩電子遊戲機具「超悟空水果盤」,迨翌日凌晨一時三十五分許,乙○○把玩剩下八百分後,乃召來甲○○並表示洗分,甲○○確認機臺上顯示之分數後交由乙○○寄分卡二千分,由乙○○持寄分卡到櫃檯欲兌換現金二千元時,當場為臨檢之警員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當場賭博之電子遊戲機具三十二臺(含IC板)、、寄分卡六十九張及櫃臺兌換處之現金九千八百元。
二、上開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足資佐證:㈠被告甲○○、乙○○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㈡臺南縣警察局佳里分局佳里分駐所臨檢紀錄表一紙、扣押物品目錄表四紙及現場照片四幀。
三、核被告甲○○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之常業賭博罪;被告乙○○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前段之賭博罪。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五一○號判例參照)。查「國鑫電子遊戲場」」內擺設三十二臺電子遊戲機具(均含IC板),由被告甲○○負責開分、洗分、兌換代幣及現金,反覆與不特定賭客賭博牟利,並由賭博營利所得中賺取薪資恃為生活之資,足見被告甲○○係以賭博為常業。渠與張林月桃二人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依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論以共同正犯。爰審酌被告二人犯行之危害程度及犯罪情節均屬輕微、本件查獲擺設之賭博性機臺數量為三十二臺,且被告甲○○僅係受僱擔任店員,並非立於犯罪主導地位,及被告二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易科罰金及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又被告甲○○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參,本院認被告年輕識淺社會閱歷不豐,其經此教訓後,應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諭知緩刑二年,以勵自新。
四、扣案如附表所示之賭博性電子遊戲機具三十二臺(含IC板),均係當場賭博之器具;在櫃臺兌換處查扣之現金九千八百元,則係在兌換籌碼處之財物,均應依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沒收;扣案寄分卡六十九張,則係共犯張林月桃所有供賭博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沒收。至於扣案報表一張,僅係作為核算該遊藝場每日營業額之用途,並非當場賭博之器具,亦非專供賭博犯罪所用之物,爰不另為沒收之諭知。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四百五十條第一項,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
主文。
六、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95年5月17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林中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馬愛君中華民國95年5月22日附錄法條刑法第266條第1項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267條以賭博為常業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編號│電子遊戲機名稱│機臺數量│IC板數量│├──┼────────┼────┼────┤│一│滿貫大亨│伍臺│伍塊│├──┼────────┼────┼────┤│二│超悟空水果盤│陸臺│陸塊│├──┼────────┼────┼────┤│三│跑馬台│肆臺│肆塊│├──┼────────┼────┼────┤│四│新象王水果盤│柒臺│柒塊│├──┼────────┼────┼────┤│五│金美滿777彈珠台│伍臺│伍塊│├──┼────────┼────┼────┤│六│皇冠撲克牌│伍臺│伍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