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交易字第80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交易字第8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交易字第803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蘇志成律師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候核辦。
中華民國97年6月18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黃苙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6月18日
書記官廖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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