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5年度雄小調字第693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甲○○
  相 對 人 國際聯商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代理人 乙○○
  相 對 人 丙○○○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小調字第693號給付違約金等給付管理費
事件於中華民國95年9月27日上午11時13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藍家慶
  書記官 戴顯澄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甲○○  到
相對人兼  代理人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陳金城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陳金城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九十五年十月十日前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肆萬
  壹仟伍佰元。
二、相對人均同意聲請人取回本院95年度存字第5876號之提存擔
  保金新台幣42,000元整。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27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戴顯澄
           法 官 藍家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戴顯澄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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