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95年度湖簡字第698號民事宣示筆錄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原   告 乙○○
被   告 甲○○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湖簡字第698號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
國95年9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於95年9月28日下午5時在臺灣士
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簡易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書記官 賴佩萱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庭。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命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
其理由要領,記載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玖拾參萬元,及各自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訴訟標的及理由要領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查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應准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合先敍明。
二、原告主張執有由被告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21張,屆期提
示,竟均不獲兌現,爰依法訴請被告給付上開票款,及各如
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
之事實,業據提出相符之本票等為證,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
當理由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應堪信
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三、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又執票人向票據
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票據金額,並自到期日起按年
息6%計算之利息,票據法5條第1項、第121條、第124條、第
29條第1項、第97條第1項規定甚明,從而,原告依票據關係
請求被告給付930,000元,及各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第6款訴訟適用簡易程序
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
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28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
   法官藍雅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95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賴佩萱
附表:
票面金額:新臺幣/元
到期日即利息起算日
┌──┬────┬────┬────┬──────┐
│編號│票面金額│發票日│到期日│票號│
├──┼────┼────┼────┼──────┤
│1│20,000│86.12.11│87.02.01│TH0000000│
├──┼────┼────┼────┼──────┤
│2│同上│同上│87.03.01│TH0000000│
├──┼────┼────┼────┼──────┤
│3│同上│同上│87.04.01│TH0000000│
├──┼────┼────┼────┼──────┤
│4│同上│同上│87.05.01│TH0000000│
├──┼────┼────┼────┼──────┤
│5│同上│同上│87.06.01│TH0000000│
├──┼────┼────┼────┼──────┤
│6│同上│同上│87.07.01│TH0000000│
├──┼────┼────┼────┼──────┤
│7│同上│同上│87.08.01│TH0000000│
├──┼────┼────┼────┼──────┤
│8│同上│同上│87.09.01│TH0000000│
├──┼────┼────┼────┼──────┤
│9│同上│同上│87.10.01│TH0000000│
├──┼────┼────┼────┼──────┤
│10│60,000│86.11.15│87.02.15│TH0000000│
├──┼────┼────┼────┼──────┤
│11│同上│同上│87.03.15│TH0000000│
├──┼────┼────┼────┼──────┤
│12│同上│同上│87.04.15│TH0000000│
├──┼────┼────┼────┼──────┤
│13│同上│同上│87.05.15│TH0000000│
├──┼────┼────┼────┼──────┤
│14│同上│同上│87.06.15│TH0000000│
├──┼────┼────┼────┼──────┤
│15│80,000│同上│87.07.15│TH0000000│
├──┼────┼────┼────┼──────┤
│16│60,000│同上│87.08.15│TH0000000│
├──┼────┼────┼────┼──────┤
│17│同上│同上│87.09.15│TH0000000│
├──┼────┼────┼────┼──────┤
│18│同上│同上│87.10.15│TH0000000│
├──┼────┼────┼────┼──────┤
│19│同上│同上│87.11.15│TH0000000│
├──┼────┼────┼────┼──────┤
│20│同上│同上│87.12.15│TH0000000│
├──┼────┼────┼────┼──────┤
│21│70,000│同上│88.01.15│TH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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