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司票字第501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司票字第501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司票字第5013號聲請人 陳昭銘 即美朵診所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謝筱萱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聲請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鍾若凱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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