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296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29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2964號原告甲○○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9月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蔡政哲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9月9日
書記官柯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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