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13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0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136號聲請人 周水吉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105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2年2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4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財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02年4月2日
書記官黃瀅螢┌─────────────────────────────────────────────┐│股票附表:102年度除字第13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1000││├──┼──────────────┼──────────────┼───┼────┼───┤│0002│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1000││├──┼──────────────┼──────────────┼───┼────┼───┤│0003│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