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124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1246號聲請人 李淑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58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3月3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賴錦華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
書記官沈世儒┌───────────────────────────────────────────────────┐│附表:100年度除字第124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002│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003│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004│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005│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006│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007│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