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115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訴字第1155號原告 許佳玲 訴訟代理人 李岳明 律師被告 田貴愛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於106年11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確認被告持有如附表二所示之本票,對原告之本票債權不存在。
被告應將如附表二所示之本票返還予原告。
本院一0六年度司執字第三○四五、一八二四六號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就附表二所示之本票所為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九十三,餘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部分原告起訴主張:伊有資金需求,因而透過友人 吳嘉穎 介紹而認
識被告,被告表示必須簽發本票,才願意借款予伊,是伊在被告要求下,簽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本票(下分稱系爭3紙本票、系爭22紙本票,合則稱系爭本票),又伊雖在系爭本票上簽名,但被告當場並未交付款項予伊,事後亦未曾交付。詎被告竟持系爭本票,向本院聲請准予本票強制執行,經本院以10
6年度司票字第9695、9696號裁定准許後,被告復以上開本票裁定,向本院聲請對伊之財產為強制執行,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執字第3045、18246號執行事件受理執行中,迄今尚未終結。惟伊既未曾收受借款,兩造間即無消費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為此,爰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強制執行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確認被告對伊應無系爭本票債權存在,被告應將系爭本票返還予伊,並請求撤銷上開執行程序等語。並聲明:㈠確認被告持有之系爭本票,對原告之本票債權不存在。㈡被告應將系爭本票返還予原告。㈢本院106年度司執字第3045、18
246號強制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應予撤銷。按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為
民事訴訟法第253條所明定。惟該條所禁止之重訴,自指同一事件而言。所謂同一事件,必同一當事人,就同一法律關係,而為同一之請求,若此三者有一不同,即不得謂為同一事件,而受重訴之禁止(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3088號判決意旨參照)。再按原告之訴,有起訴違背第253條之情形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7款亦有明文。
查原告曾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請求確認系爭3紙本票債權不存在,與本件原告聲明第1項就系爭3紙本票部分主張債權不存在,二者之當事人、法律關係、訴之聲明請求內容均為相同,依上開說明係為同一事件,則原告針對與前開部分相同之請求,既已於該院起訴(106年度板簡字第226號),揆諸前開說明,其提起該部分訴訟,即本件訴之聲明第1項關於系爭3紙本票部分,已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即非適法,應予駁回。又本件訴之聲明第2、3項關於系爭3紙本票部分,均係基於第1項聲明是否有據而定,則第
1項聲明既經本院駁回,第2、3項關於系爭3紙本票部分之請求,即屬無據,應併予駁回之。
原告其餘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系爭本票裁定
、本院民事執行處函及查封登記函等影本為證(本院卷第15至23頁)。且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任何準備書狀附具理由爭執以供本院斟酌,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第1項之規定,視同自認原告主張之事實,堪認原告該部分之主張為真實可採。從而,原告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強制執行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確認被告對原告之系爭22紙本票債權不存在,被告應將系爭22紙本票返還予原告,以及本院106年度司執字第18246號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106年度司執字第3045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就系爭22紙本票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要屬有據,應予准許;至逾此範圍之請求,不能准許。
據上論結,原告之訴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9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沛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若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否則本院得不命補正逕行駁回上訴。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6日
書記官陳琬婷附表一(民國/新臺幣):
┌──┬───────┬─────┬─────────┬───────┬─────┐│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1│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視為未記載│105年8月11日│TH0000000│├──┼───────┼─────┼─────────┼───────┼─────┤│2│104年11月21日│10萬元│視為105年2月29日│105年3月1日│TH0000000│├──┼───────┼─────┼─────────┼───────┼─────┤│3│104年11月21日│10萬元│視為105年10月30日│105年10月31日│TH0000000│└──┴───────┴─────┴─────────┴───────┴─────┘附表二(民國/新臺幣):
┌──┬───────┬──────┬───────┬───────┬──────┐│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1│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4年12月10日│104年12月11日│TH0000000│├──┼───────┼──────┼───────┼───────┼──────┤│2│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1月10日│105年1月11日│TH0000000│├──┼───────┼──────┼───────┼───────┼──────┤│3│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2月10日│105年2月11日│TH0000000│├──┼───────┼──────┼───────┼───────┼──────┤│4│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3月10日│105年3月11日│TH0000000│├──┼───────┼──────┼───────┼───────┼──────┤│5│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4月10日│105年4月11日│TH0000000│├──┼───────┼──────┼───────┼───────┼──────┤│6│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5月10日│105年5月11日│TH0000000│├──┼───────┼──────┼───────┼───────┼──────┤│7│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6月10日│105年6月11日│TH0000000│├──┼───────┼──────┼───────┼───────┼──────┤│8│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7月10日│105年7月11日│TH0000000│├──┼───────┼──────┼───────┼───────┼──────┤│9│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9月10日│105年9月11日│TH0000000│├──┼───────┼──────┼───────┼───────┼──────┤│10│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10月10日│105年10月11日│TH0000000│├──┼───────┼──────┼───────┼───────┼──────┤│11│104年11月21日│8萬5000元│105年11月10日│105年11月11日│TH0000000│├──┼───────┼──────┼───────┼───────┼──────┤│12│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4年12月30日│105年12月31日│TH0000000│├──┼───────┼──────┼───────┼───────┼──────┤│13│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1月30日│105年1月31日│TH0000000│├──┼───────┼──────┼───────┼───────┼──────┤│14│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3月30日│105年3月31日│TH0000000│├──┼───────┼──────┼───────┼───────┼──────┤│15│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4月30日│105年5月1日│TH0000000│├──┼───────┼──────┼───────┼───────┼──────┤│16│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5月30日│105年5月31日│TH0000000│├──┼───────┼──────┼───────┼───────┼──────┤│17│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6月30日│105年7月1日│TH0000000│├──┼───────┼──────┼───────┼───────┼──────┤│18│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7月30日│105年7月31日│TH0000000│├──┼───────┼──────┼───────┼───────┼──────┤│19│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8月30日│105年8月31日│TH0000000│├──┼───────┼──────┼───────┼───────┼──────┤│20│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9月30日│105年10月1日│TH0000000│├──┼───────┼──────┼───────┼───────┼──────┤│21│104年11月21日│10萬元│105年10月30日│105年10月31日│TH0000000│├──┼───────┼──────┼───────┼───────┼──────┤│22│104年11月21日│180萬元│105年11月20日│105年11月21日│TH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