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6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620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高雄看守所羈押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
中華民國95年12月27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洪乙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12月27日
書記官吳良美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6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620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高雄看守所羈押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
中華民國95年12月27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洪乙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12月27日
書記官吳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