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7年上易字第1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給付虧損額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97年度上易字第118號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康進益 律師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曾增銘 律師上列當事人請求給付虧損額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1月7日
民事第六庭
法官徐文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11月7日
書記官呂素珍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7年上易字第1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07日
裁判案由:給付虧損額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97年度上易字第118號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康進益 律師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曾增銘 律師上列當事人請求給付虧損額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1月7日
民事第六庭
法官徐文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11月7日
書記官呂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