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319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上訴字第31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0月25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上訴字第3192號上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游曉茹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529號,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謝靜慧
法官汪怡君法官吳志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晏瑄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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