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231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23185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王彩智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晁祥國際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利息起算日(不得早於退票日)。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促字第231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促字第23185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王彩智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晁祥國際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利息起算日(不得早於退票日)。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